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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作者:安全保卫处  来源:  日期:2013/03/21 00:00:00 人气:1263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院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用电过程中的违规、违章现象或因私拉乱接而引发的火灾及其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用电的规范、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校内所有用电线路,统一由后勤管理处落实专业人员负责施工安装,并建立主电线路管道档案。
    二、所有用电机具、仪器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险装置,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安全用电知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各部门保管、使用的用电机具和电器设备要妥为保管,定期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报修。
    四、实验、生产、施工用电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用电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五、电源线路使用过程中,未经用电主管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串接、安装插座或多用插座。
    六、各部门或个人确因工作需要拉接临时电路的,必须报请主管部门批准,由后勤管理处派专业人员拉接,并限期拆除。使用部门对临时线路要有防护设施,后勤、保卫部门发现违规、违章线路有权强行拆除,并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七、学生宿舍内不得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炉等大功率电器,教工集体宿舍、实验室及其他公共场所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按核定功率使用有关电器,如违章使用酿成灾害事故的将追究肇事人的责任。
    八、校办产业按本规定要求另行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