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学校反邪教、反渗透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的社会政治稳定,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反邪教、反渗透领导责任制度。
1、学校党委对学院反邪教、反渗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部署和文件精神要求,研究制定学校反邪教、反渗透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反邪教、反渗透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层层抓落实;
2、把防范和处理反邪教、反渗透问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议事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研究分析防范和处理邪教、渗透问题的工作会议;
3、学校党委书记是反邪教、反渗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反邪教工作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要按照部门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责权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反邪教、反渗透工作责任制。
1、对学校宗教信仰人员进行摸排,做好登记,建立台账,加强管理;
2、建立健全反邪教、反渗透工作领导组织及情报收集信息员网络、情报秘密收集力量,加强领导,严格保密,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
3、以会议培训、播放警示专题片、发放宣传单、活动签名等形式认真开展反邪教、反渗透宣传教育工作;
4、结合暑期学生社区实践活动,开展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邪教的识别能力;
5、将反邪教、反渗透知识作为学校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纳入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6、确保校区无人参与邪教活动、渗透活动,或虽参加过但经过帮教已脱离;确保能发现外来邪教、渗透人员活动,并及时向公安机或国安关报告;
7、按要求建立反邪教、反渗透工作档案。
三、反邪教、反渗透宣传教育制度。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反邪教、反渗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明确专门部门具体抓;
2、明确邪教的危害性和破坏性,根据大学生年龄特点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做到有体系、有重点,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3、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反邪教、反渗透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院(系)、班,学生知晓率应达到98%;
4、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对校内居民的宣传教育;
5、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个别帮教工作。
四、反邪教、反渗透责任追究制。
1、因分管部门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邪教组织渗透,对校园平安和谐造成恶劣影响的;
2、工作不到位,影响了学校反邪教、反渗透工作整体进展,并因此而导致上级部门综治工作检查时学院综治工作不达标的。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