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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辆进出学校的规定

作者:张小玮 来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日期:2020/09/02 14:33:25 人气:379

为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结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对进出学校大门车辆作如下规定:

一、机动车辆进出要求

1、执行车辆凭证入校制度。

2、学校公务车辆在保卫处备案后可直接进出学院。教职工车辆凭保卫处核发的《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车辆出入证》或者经过车牌登记后方可入校。

3、来访公干车辆进校时,在门卫换证领取《临时车辆出入证》,做好登记,出校门时归还出入证。

4、学生车辆及的士车辆一律不得入校。

5、食堂、超市、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车辆必须在保卫处备案,办理《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车辆出入证》后方可入校。

6、外来送货车辆在学校规定时段禁止进入,即每天上午:750-11:50、下午:13:50-1600。送货、工程车辆进校必须在校西门警卫室登记换证,后方可进校,其他校门禁止通行。

7、到校内执行任务的环卫车、消防车、警车、押钞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入学校时,经向门卫说明情况后,可不办理换证手续即予放行,但必须按章行驶和停放。

8、运输仪器设备、建筑材料、课桌椅以及其他物品驶离学校的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的检查,出示学校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证明后方可离校。

二、机动车辆行驶要求

1、车辆进入校园后,缓速前行(20km/h),禁止鸣喇叭;严禁超车,在遇到学生上下课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辆),教练车和试驾车。驾驶证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逆道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3、基建和中、大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保卫处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特种车辆除外)。

三、违规惩处办法

(一)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保卫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责成门卫按章办事,责任到人。

(三)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对停车走人等无视校园管理规定的,加锁暂扣,等待处理(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要求其交纳取证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购货食堂、超市对送货车负有安全管理全部责任。凡是送货车在校园肇事的未经学校准许一 律不准出校,根据肇事情节追究车主和购货食堂、超市责任。

(五)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必须遵守学校车辆管理要求,在规定地点停放,如出现车辆爬上路牙、碾轧草坪等情况出现,对该车辆处以100/次罚款。

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