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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作者:张立峰 来源:安全保卫处 日期:2019/06/05 14:34:43 人气:340

为有效地处置扑灭学校内发生的火灾,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火灾报警

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在校园内发现火灾均应及时报警。为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向学校值班领导、保卫处、保安或消防值班室报告。

2、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打119 向消防队报警。

3、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的,立即拨打119 向消防队报警。

二、发生火灾的处置方法:

1、接到火灾报警后,保卫处、消防组成员、业余消防队和保安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由职务最高的在场人员,对火情作出判断,组织业余消防队和在场师生,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或水枪等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迅速切断火灾可能蔓延的路线,对火势进行有效的控制。

2、打开消防通道,确保通道通畅,指挥人员疏散,同时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保卫处报告。总指挥部根据火场的情况调集力量,组织投入灭火。

3、发生在教学场所的火灾,教学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立即疏散学生。

4、立即切断除消防应急电源以外的其它电源,抢救贵重物品。必要时提供临时电源。

5、火势较严重的或可能危及重点部位的,应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报警时要说清单位名称、地址、着火部位、燃烧物性质,火险态势以及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报警后要派专人在消防车通过的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进场,向消防队报告火场情况及室内室外消防栓以及水源位置,以便迅速及时扑救。

6、维护现场秩序,隔离无关人员,减少损失,防止新的事故发生。

7、如发现伤员立即送学院卫生所或医院抢救。

三、清理火灾现场

1、做好火场的现场保护工作。由保卫处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作好详细记载。

2、火灾扑灭后,待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完现场,经总指挥部允许,后勤组可督促、协助火灾发生单位清理火灾现场。确认火灾彻底扑灭,不留隐患。

四、善后处理工作

1、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做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

2、对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国家财产严重损失时,相关部门要与司法、公安、消防、保险等有关单位联系,取得支持并做出妥善处理。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