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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作者:张小玮 来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日期:2020/09/09 14:35:39 人气:407

为了有效处置校内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校园的稳定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修订本预案。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分类与分级

1.突发事件的概念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危害社会,危及校园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安全事件四类。

1)自然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校办企业、实验实训场地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校园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人身伤害事件,侵财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3.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

级(特别重大)

1)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

2)学校财产损失 10万元以上。

3)校园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游行、集会或采取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社会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或其他不明病因的疑似病例或发生一般性传染性疾病且受感染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

5)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且需住院治疗人数达15人以上(含15人)。

6)其他特别重大的事项。

级(重大)

1)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4人以上。

2)学校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3)校内聚集规模扩大并出现多班级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

4)发现一般性传染性疾病且感染人数达5-9人。

5)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症状且需住院治疗人数达8-14人。

6)其他重大事项。

Ⅲ级(较大)

1)造成轻伤1-3人。

2)学校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3)校内出现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有跨班级群体聚集趋势。

4)发现一般性传染性疾病,感染人数在2-5人之间。

5)出现群体上食物中毒症状且需住院治疗人数在8人以下。

6)其他可能发生的较大事项。

级(一般)

1)事件发生但未造成人员伤亡。

2)学校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

3)班级内部出现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但未发现有群体聚集趋势。

4)发现一般性传染性疾病且感染人数在2人以下。

5)个别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需在校医务室观察治疗。

6)其他一般性突发事件。

二、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校园Ⅰ、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作出重要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向省教育厅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和盐城市人民政府汇报,请求指示;

3.督促各有关部门按预防和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重、特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成员

  员:办公室、宣传部、学工处、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院长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其主要职责是: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

2.发生校园突发事件时,通知学校的有关领导到场,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本着“不夸大、不隐瞒、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和规定的方式向上级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救请求。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了解和调查必要的数据,进行实事求是的统计。

5.写出突发事件的处置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6.负责应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提供有关的书面材料。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学工处、工会、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

(二)医疗救治组,其主要职责是:

1.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进行紧急救治。

2.对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3.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及时报告卫生疾病控制机构。

5.对危急伤员采取临时救护后,联系救治医院并及时转送。

6.对情况未判明前,禁止继续食用和销毁剩余的可疑食品,对可疑食品进行现场封存。

7.收集可疑食品及中毒者排泄物送检。

8.学校在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协助综合协调组写出该事件的详细情况报告。

组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成员:校医务室相关人员

(三)消防组,其职责是:

1.接到火警报告,立即赶到现场,使用灭火器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迅速切断火灾可能蔓延的路线,对火势进行有效的控制。

2.切断电源,打开通道,指挥人员疏散,抢救贵重物品。

3.火势严重的,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引导消防车进场。

4.维护现场秩序,隔离无关人员,减少损失,防止新的事故发生。

5.清理火灾现场,确认火灾彻底扑灭,不留隐患。

6.做好火场的现场保护工作。

组长:安全保卫处负责同志

成员:安全保卫处其他成员及义务消防队成员

(四)保卫组,其职责是:

1.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2.调集保安人员和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散围观人群,保护现场,防止混乱的发生。

3.采取断然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扣留发现的可疑人员,隔离正在扰乱的人员。

4.负责现场指挥,协助抢救伤员、抢救物资。

5.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发生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6.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请求帮助,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7.将扣留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

组长: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安全保卫处其他成员、学工处相关人员 

(五)后勤保障组,其职责是:

1.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校领导的指示调用学校的备用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的物资、装备、药品等,疏散现场人员。

2.调集后勤有关人员到场协助突发事件的处理。

3.保护事件发生现场学校财产的安全,果断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财产的损失。

4.在必要时提供临时电源或根据需要切断火灾现场的电源。

5.调集或紧急采购必要的抢救物资,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6.通知学校财务人员准备抢救所需的现金。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后勤管理处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及部门相关人员

(六)善后处理组,其职责是:

1.负责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

2.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组长:学校分管领导

成员:学校工会主席、副主席,该事件涉及的相关二级学院、部门领导以及班主任、辅导员老师。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工作原则

(一)应急处理程序

1.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学校师生员工都有预警监测学突发事件的责任和义务。行政值日,晚、夜间值班的二级学院、部门领导、班主任、校园巡逻人员、值班门卫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一旦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首先要化解矛盾,尽自己的能力予以处理,同时用手机或电话向事件发生部门的负责人报告,或向学工处、安全保卫处报告,向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综合协调组的任何一个成员报告。

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指学工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

2.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根据事件的大小在第一时间内作出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如需报告,应及时上报,在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突发事件的目击者或当事人在报告信息时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突发事件向外发布制度。学突发事件信息对外发布,需经学校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或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随意发布信息。

(二)应急处理原则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各工作小组,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3.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网络畅通。各应急工作小组、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4.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预以配合。

四、处置方法与要求

处置突发事件,必须根据起因、性质、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的发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力争做到获取信息快,赶赴现场快,制止平息快。

(一)发现正在酝酿的突发事件(包括法轮功等邪教分子的不法活动、校内非法集会、出校游行、罢课、罢餐、张贴大小字报)的处置办法:

l.注意掌握信息动态。如发现学生随便旷课,行动反常,秘密串联,信函增多等情况时各级领导都要引起高度注意,要及时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把信息反馈到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收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通过传真或信件寄发的反动传单,安全保卫处要立即将其收缴,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2.安全保卫处要坚持抓好夜间值班巡逻工作,对教学区、宿舍区和实验室内经常进行检查,发现大小字报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3.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控制和管理。如发现校外人员来我校串联,进行煽动活动,安全保卫处要采取措施查清其身份和动机,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安全保卫处依照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加强对学校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昼夜执勤守护,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对破坏公物,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坚决制止,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对于触犯法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将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5.依靠教师、学生骨干以及群众团体(共青团、学生会),摸清酝酿突发事件原因、意图和主要组织者,及时同涉及人员代表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化解矛盾,尽量避免事态扩大化。

6.如果出现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立即封闭校门,严防闹事人员走出校门,走向社会。如劝阻无效,冲出校门,领导小组成员和保卫人员要跟踪游行队伍,掌握情况,拍摄现场照片,并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与学校周边群众发生纠纷的处理方法:

1.发现师生员工与校园周边村民发生冲突时,学校的保卫人员或在场的教职工、学生要当即将我校师生员工劝导回校,并及时向安全保卫处报告。

2.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出面与当地村民交涉,了解事情发生经过,分清责任,做好解释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打架斗殴事件。

3.如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要迅速制止,并及时通知派出所、巡警队。

如系法轮功等邪教分子来校串联,一旦查明身份,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4.对外来人员在校门口寻衅滋事,无理取闹,要查明身份,耐心劝阻,讲清道理,注意方式方法。同时要调集保安,迅速赶到现场,对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或手持凶器的歹徒采取果断措施,制服并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5.安全保卫处要做好社情、民情调查了解工作,熟悉学校周边治安状况,注意掌握容易引发与村民发生纠纷的“热点”问题。

对原法轮功练习者和参加过其他邪教组织者实施跟踪监督,掌握其思想动态,巩固转化成果。

6.学工处、各二级学院要针对校内外的治安现状,适时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与周边村民发生纠纷,不要随意摘取群众的劳动果实,晚间不要远离校区,避免发生恶性治安案件。

(三)发生校内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的处置方法:

1.校内发生群体性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事件时,在场的教职工要立即进行劝导、疏散、收缴器械工作。

2.学工处、安全保卫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立即赶到现场,将参与打架或聚众闹事为首的人员带到所在各二级学院或学工处、安全保卫处处理。

3.宿舍管理员要注意观察宿舍楼(公寓)人员的动态情况,并及时做出判断,对以下几种不轨行为要引起警觉并及时报告学工处、安全保卫处及所在二级学院的领导:三五成群冲进冲出学生公寓或宿舍楼;大声叫骂;喝酒后行为粗野;手持棍棒、砖、石、刀具等;多人在门外张望,脸露凶相的。

4.宿舍管理员发现可疑行为,应立即上前询问,注意观察,如预测可能发生不良后果,应立即报告学工处、安全保卫处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领导或老师,并采取相应措施,关闭大门,防止内冲外撞造成混乱。相关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辅导员接报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劝阻,并进行调查处理。

()发生火灾的处置方法:

1.发生火灾时,预警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打开通道,指挥人群疏散,并由职务最高的在场人员,对火情作出判断,组织在场师生,使用就近灭火器或水对初起火灾进行有效扑救,同时派员向校领导、安全保卫处报告。

发生在教学场所的火灾,教学活动必须立即停止。

2.接报后,安全保卫处、义务消防队成员、保安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动用学校各个部位的灭火器材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迅速切断火势可能蔓延的路线,对火势进行有效的控制直至熄灭。

3.配电房、锅炉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迅速做出反应,立即拉闸断电停机,关闭供气阀,打开排汽阀后撤离现场。

4.火势严重的,应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报警时要说清单位名称、地址、着火部位、燃烧物性质,火险态势以及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报警后要派专人在消防车通过的路口等候,以便给消防车引路,及时到达火场施救。

5.消防车到达后的配合:立即向消防队报告火场情况及室内室外消防栓以及水源位置;由安全保卫处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做好详细记载。

6.如发现伤员立即送医务室或医院抢救。

(五)对学生宿舍楼(公寓)内起哄闹事、乱扔物品、故意损坏公物的处置方法:

1.学生宿舍楼(公寓)内起哄闹事、乱扔物品、秩序混乱时,宿舍管理员应立即通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党政领导、学工处和安全保卫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老师。

2.接到通知的有关人员要立即前往出事地点,对学生进行劝导,稳定情绪、平息事态。

3.二级学院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对发生事件的楼层、房间、人员要尽快弄清情况,查清事件来龙去脉,并做好调查记录和善后工作。

4.发现伤员应立即送学校医务室治疗。

(六)对校内盗窃案的处置方法:

1.如发现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等重要部位被盗,盗贼还未逃离校园,保安、执勤人员应立即展开搜索,安全保卫处要组织力量追缴被盗物品,将盗贼扭送当地派出所依法处理。

2.宿舍管理员如果发现学生宿舍楼(学生公寓)物品被盗,小偷还潜伏在宿舍楼 (公寓)内,应立即关闭所有外出通道。

3.宿舍管理员应立即通知安全保卫处,由安全保卫处组织搜查,抓获盗贼。

4.如果事后发现物品被盗,发现人员应保护好案发现场并向安全保卫处报告,安全保卫处要详细调查了解楼区管理员值班情况,查看情况登记簿,查看监控录像,对人员进出情况进行排查,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尽快破案,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学校发生的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1.发现传染病人和疑拟传染病人,要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的治疗。

2.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如行成传染病流行,立即报告市卫生疾病控制机构。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学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格外来人员进入学。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对学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返校工作或学习必须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和防疫措施(如给师生接种疫苗等)。

4.对食堂、超市等部门加强卫生监督。严格控制学生在外就餐,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班主任、课任老师、宿舍管理人员、值日人员如果发现有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将病人送医务所治疗,病情严重的可直接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治疗。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要立即赶往医院,配合医院对病人的处理。

6.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要迅速报告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医疗救治组要及时对中毒人员食用过的食品进行封存和清查,以免再次中毒。对吃过有毒食品的其他人员要进行医学观察。

7.搜集可疑食品及中毒者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等)送验。

8.做好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全过程调查,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对事件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理,并将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学生意外伤亡、急病事件的处置办法:

1.发现学生意外伤亡,在场的师生员工应立即通知辅导员、班主任、二级学院领导及安全保卫处、医务所等有关人员到场。

2.同时实施救助,紧急情况应联系医院或拨打“120送医院抢救;

3.保卫组到场后应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好现场;遇情况需要通知当地公安部门的,由安全保卫处负责联系和说明情况。

4.凡有学生因意外伤亡、急病送医院抢救并需住院治疗的,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其家长。

5.与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九)学生意外失踪的处置办法:

1.发现学生失踪不知去向,应立即通知有关的二级学院领导。

2.相关的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组织人员寻找。

3.在工作日内超过24小时还不知去向的,由安全保卫处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帮助。

(十)其它非人为因素所造成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1.台风、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的处理:

1)发生上述自然灾害,应以保证生命安全为原则,可采取必要的停学。

2)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如洪灾、台风,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上报。

2.对环境污染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处理:

1)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首先要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受危害的师生,并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中要维护好秩序。

2)调查环境污染源,发现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应及时和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五、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做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对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害或国家财产严重损失时,相关部门要与司法、公安、消防、保险等有关单位联系,取得支持并做出妥善处理。

(二)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遇人事变动,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相应自动调整。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